根据省检察院近日下发《关于给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等10个集体和杨松等10名同志以奖励的决定》(皖检发政字〔2018〕30号)。我院诉讼监督部荣立集体二等功(全省检察机关仅10个集体被记二等功),范方园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全省检察机关仅4人被记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