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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一时贪财酿严重后果 公益诉讼护生态安全
时间:2019-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25日下午,由东至县检察院提起诉讼的被告刘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这是东至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副检察长刘建清,担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支持诉讼活动。

被告刘某某长期非法从事收购野生动物活动,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其非法收购的野生动物包括大量的“三有动物”以及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刘某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应追究刑事责任,更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据此,县检察院向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在依法对刘某某判处刑罚的同时,判令刘某某赔偿野生动物灭失损失,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道歉。

庭审中,被告刘某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表示愿意赔礼道歉,并尽力所能及赔偿损失,该案未当庭宣判。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大自然生态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县检察院对刘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充分履行了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不仅惩罚了犯罪,同时向社会宣传了维护生态平衡的理念,为维护生态安全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