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至县检察院召开陈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县政协委员、县林业局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等人员参加。
2021年10月,陈某某违反县政府关于野生动物禁猎期、禁猎区的规定,驾车前往尧渡镇长岭村水库旁,通过热成像仪猎捕“三有动物”猪獾1只,危害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鉴于陈某某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价值较小、悔过态度诚恳、愿意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东至县检察院拟决定终结该案。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并对案件拟终结审查的意见和理由作充分阐述。听证人员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分别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阐述了意见建议,一致同意终结案件,并对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所做的努力予以充分肯定。陈某某当场提交悔过书,并在案发地公开赔礼道歉。
本案系该院首次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共同参与公开听证,监督案件办理,有效提升了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量和成效。下一步,东至县检察院将充分借助“外脑”智慧,弥补办案力量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等问题,凝心聚力,协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撰稿:姚丹 审核:刘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