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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公益为先 能动履职守护“三美东至”
时间:2022-09-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东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作为工作重点,主动司法,能动履职,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

  聚焦工作重点,提升办案质效。重点围绕破坏渔业、野生动物资源等影响生态多样性领域,2021年以来共办理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1件,其中已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诉前和解不诉6件,获得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惩罚性赔偿金等合计120余万元用于修复生态环境;办理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并采纳。创新生态修复模式,联合县法院、县水产发展中心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共计放流17702.46元1361.7斤的鱼苗对3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要求当事人以“劳役代偿”方式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借助外脑智慧,形成履职合力。积极发挥“府检联动”机制优势,借助“外力”,共商共促,同频共振。邀请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相关案件办理,对案件中的专业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提升检察办案的质量水平,今年以来共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加案件公开听证会3人次,专业咨询10余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社会公益,通过发布招募令首批共招募5名来自行政机关、企业单位、基层组织的热爱公益事业人士担任“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参与公益诉讼办案,截至目前已邀请志愿者参与案件公开听证2人次;委托县农业农村局、基层自治组织对当事人劳役代偿履行情况予以监督,提高办案效率,保障生态修复补偿效果。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合县农业农村局深入沿江乡镇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结合“检察官联系乡镇”、“一村一法律顾问”,通过院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典型案例、召开公开听证会等以案释法,线上线下双辐射,大力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为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检察力量。(撰稿:姚丹 审核:刘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