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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守护越冬候鸟
时间:2023-06-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3月,在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燕窝管护点,经过一个月精心救治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回家”了,但公益诉讼检察官的工作远没有结束。近日,东至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江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

当事人江某某常年在大渡口镇大联圩承包鱼塘,该鱼塘位于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今年1月因放水起鱼引起鱼塘水位下降,为防止水鸟吃鱼,江某某将铁夹放置在鱼塘田埂处。2月7日保护区管理处在巡护时发现一只水鸟脚蹼被江某某放置的铁夹夹伤,随即将其送至池州市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站救助。经鉴定,该水鸟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

东方白鹳虽已顺利北归,但江某某的行为威胁了保护区野生动物生存安全,破坏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考虑到东方白鹳已治愈放飞,为确定该案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承办专程前往池州市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站调查取证,确定东方白鹳在救治、养护直至放飞所产生的费用合计11525元。鉴于江某某的行为未造成野生动物的死亡、悔过态度诚恳且积极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东至县检察院就本案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县林业局特邀检察官助理以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听证人员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分别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阐述了意见和建议,一致同意终结案件,同时告诫当事人遭受鸟类侵害要寻求正确途径,切不可以身试法。


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国主要鹤类越冬地之一,每年约有66种近10万只候鸟在这里越冬栖息。东至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大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的办理力度,努力构建生态司法保护“防护墙”,为候鸟营造更为安全的栖息环境。(撰稿:姚丹 审核:刘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