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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
文明创建 民行在路上
时间:2017-03-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了配合东至县文明办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我院民行科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参加创建活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在县城滨河南路至德小学段西侧的人行道上,设置了露天生活垃圾场,并且存在垃圾清理不及时的情况,影响行人与行车安全,周围群众反映强烈,已经严重影响了周边的环境卫生。

经调查,县城管局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形,为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我院向东至县城管局提出督查履职的检察建议:一是严格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场站的建设管理,尽快对滨河南路至德小学段西侧人行道上生活垃圾收集池进行整改转移;二是进一步加强县城城管执法巡查工作,加大对县城各主要道路执法巡查频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县城管局接到我院的检察建议后,迅速开展整改工作,及时关闭了滨河南路段至德小学西侧人行道上的垃圾收集池,周围的环境卫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获得了周边居民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