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风潇潇,冬雨霏霏。2022年1月26日,时值农历“小年”,东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在副检察长刘建清带领下驱车前住昭潭人民法庭,依法为弱势群体“撑腰”,出席法庭支持8名农民工起诉讨薪,切实地让人民群众在此案中感受到检察为民的温度和情怀,让农民工安心过好年。
2019年3月份,王某某等8人开始在高某某经营的某服饰加工厂务工。2020年1月,双方结算尚欠工资款数万元,高某出具欠条并书面约定2020年底份付清,然至2021年底高某某仍拒不支付王某某等人工资。
2022年1月,王某某等8人向东至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高某某支付劳动报酬,同时向东至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接到申请后,一方面安抚申请人情绪、了解情况,主动提供法律帮助;一方面快速受理、快速办理,认真调查核实案件关键事实。
2022年1月18日,该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庭前调解中,检察官会同县法院办案法官对高某某进行释法说理,向其阐明国家相关政策、法律规定和不履行支付工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高某某当庭支付了大部分劳动报酬,尾款约定按期支付。
该案件的成功办理,及时遏制了侵害农民工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行为,充分彰显了民事检察的重要职能作用,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彰显检察担当。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人社等部门衔接,摸排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案件线索,依法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撰稿:李金成 审核:刘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