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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
时间:2021-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坚定方向,聚焦重点,服务大局有担当

解放思想、担当作为,聚焦“三美东至”建设,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为东至的改革发展稳定贡献力量。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上级部署,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年批准逮捕涉恶犯罪5人,起诉 “6·02”涉黑案16人,追加黑社会性质罪名9人,追诉6人,体现依法严惩的要求。坚持不拔高不降格,对涉恶案件2件24人依法不予认定,保证质量,精准打击。按照“深挖根治”的目标要求,坚持办案与破网打伞相结合,办理涉黑涉恶线索24件,移送保护伞线索5件,起诉“涉伞”职务犯罪1人。深入农村、学校、社区开展专项宣传30余次,确保声势不减、氛围浓厚。

精准助力三大攻坚战。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切实防范金融市场风险。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人,涉案数额2400万元,积极参与金融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协助金融部门完善监督机制。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依法起诉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7人。开展生态环境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加大扶贫工作力度,落实各项帮扶政策,精心开展电商扶贫、贫困儿童慰问等活动,做实做细帮扶工作,确保2019年度木塔乡祝山村、梓桐村19户贫困户脱贫。

保障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展现新时代检察担当,依法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起诉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人。重拳出击,从严从重打击东至“11.28”特大网络平台诈骗案,批准逮捕32人,起诉41人,追回被骗资金200万元。围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目标,联合县工商联出台《关于共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协调合作机制》,优先办理涉企案件,落实慎捕慎诉司法政策,对2件民营企业负责人涉罪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推动民营经济保护实质性平等。加强司法保护,细化服务举措,班子成员走访东至经济开发区等民营企业10家,赠送防范法律风险书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认真履职,守护平安,维护稳定有作为

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惩治力度,切实保障社会稳定,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化解矛盾纠纷、完善社会治理方面的职能作用,推进平安东至建设,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将保障建国70周年大庆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139人,同比上升39%;提起公诉386人,同比上升3.2%。依法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和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犯罪,起诉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67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侵害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犯罪19人;抢劫、盗窃、诈骗等侵犯公私财产犯罪79人;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46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30人;涉“黄、赌、毒”犯罪36人。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深做实信访工作,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全年共接待来访135人次,办理各类信访案件40件,重点关注重大、复杂及民生案件。全面落实7日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实现无信访积压、无矛盾激化、无处理不当引发越级上访目标。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带案下访、巡访制度,倾听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邀请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2件,提升检察公信力。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进刑事和解制度,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准逮捕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14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切实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9份,帮助堵漏建制,促进依法行政。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组织庭审观摩和公开审查活动8次。扎实开展“双提升”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三、聚焦主业,加强监督,促进公正有进展

深刻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的更高需求,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检察监督职责,全力促进司法公正。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落实涉黑涉恶等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完善引导取证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凝聚打击合力。强化立案、侦查监督,通知侦查机关立案3人,追诉漏犯9人、漏罪18人,变更罪名3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2件,建议侦查机关撤案6人,依法对证据不足不批捕9人,存疑不起诉2人,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检察长常态化列席审委会会议,依法对“6·02”涉黑案、吴某某等14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等发表检察意见,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对王某某涉嫌盗窃、诈骗案提出抗诉,二审依法改判。加强刑事执行检察,与县看守所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查40余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0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7件。联合县司法局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训诫,监督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2人,对社区矫正及财产刑执行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维护刑罚执行权威。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和国家主席特赦令,依法办理特赦监督案件13件。

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线索20件,立案监督12件,依法对洪某某债权转让民事纠纷案件提请抗诉,市中级法院裁定再审。对审判程序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2份,促进审判质量提升。公益诉讼案件立案7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份。联合林业等部门开展古树名木专项检察行动,促进全县保护树木有效养护管理;落实“河长制+检察”工作要求,对七里湖等湖区围河养鸭、填湖违建环境污染案督促整改;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确保诉前检察建议有效落实。

四、以人为本,品牌引领,为民司法有举措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断丰富“温暖”品牌价值内涵,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涉农检察工作,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努力办好事关群众利益的实事。

做优“温暖控申”品牌。助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东至版,不断拓展品牌引导力,助推全县“温暖”系列品牌创建,马鞍山、黄山等市、县检察院60余人次前来考察,切实提升东至检察影响力。将为民司法落到实处,对2件不服侦查机关不予立案信访案,邀请代表、委员、律师以及村干部等社会第三方共同化解,引导至有效的诉求渠道解决。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3件,申请发放救助金9.8万元,张某某救助案得到省委政法委支持,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做实未成年人检察。充分发挥捕诉监防职能,构建家庭、学校、司法、社会“四位一体”未成年保护格局。加大惩治力度,依法办理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8人。对办案中发现的校园安全隐患,召开检校联席会议,开展安全检查,提升安全管理意识,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成效。强化“童心驿站”品牌创建,全面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检教合作,县教育局出台《预防学生性侵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县市场监管局深入县二中、三中等4所学校,开展校园周边及食堂宿舍食品销售专项检查,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推进“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 21名检察官兼任全县21所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园)长,举办法治讲座12场次,3000余名教师、学生及家长参加,增强青少年的法治信仰,弘扬法治权威。

做好涉农检察工作。加大对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起诉食品安全、破坏环境类犯罪77人。严惩侵犯农民工利益的犯罪,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3件3人。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完善检察官联系乡镇制度,发挥兼任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基层法律监督和服务水平,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产品。

五、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创新发展有成效

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坚决落实党中央、高检院检察改革新部署、新要求,在检察改革中落实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捕诉一体机制改革,提升办案、监督质效。严格执行检察官办案职权清单,加强办案监督制约,不断规范办案。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该程序办理案件110人,提出量刑检察意见102份,有效减少社会对抗,提升司法效能。继续加强检察办案专业化建设,涉黑涉恶、职务犯罪、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等专业办案组有效运行。

完善检察办案机制。积极适应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不断强化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继续推进繁简分流,落实轻罪快诉要求,适用简易程序案件143件,速裁程序31件,占全部案件74.4%。发挥领导干部办案示范效应,全年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86件。保障律师合法权益,全年接待律师143人次,阅卷90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18次,听取意见及提供证据材料10次。

完善办案管理机制。不断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坚持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负责办理。完善检务督察机制,加强内部执法监督、作风效能建设,实施案件评查全覆盖,确保检察办案质效。认真落实“三个规定”,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完善检察绩效考核机制,发挥考核的评价导向,促进检察业务良性发展。

六、接受监督,规范用权,检务公开有力度

切实提升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提升检察服务水平,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传播东至检察好声音。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树立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诉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5人次来院调研指导工作,及时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先后邀请教师、企业家等53人来院参观、了解检察工作,更好的保障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持续拓展检务公开。县检察院检务工作区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成启用,面向社会提供案件受理、信息公开、信访接待等一站式高效便捷服务。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全年公开案件信息567件,法律文书227份。通过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不断丰富检察宣传。创新宣传方式,加强平台建设,构建微信、微博、门户网站于一体的宣传矩阵。全年编发各类检察信息200余篇,被省市县各级媒体平台刊载66篇,不断增强东至检察影响力。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布“6·02”涉黑案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办案信息,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更加注重基层群众法治需求,持续开展检察服务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等活动71次。

七、强基固本,从严治检,队伍建设有风貌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锤炼“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不断提升检务保障水平。

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为抓手,以党建书记项目“检徽闪亮·三提升”为目标,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严管厚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党风廉政责任落实落地。积极组织开展红色教育、评选先进党员、社区共建等活动,加强党支部建设,不断提升党建引领作用。

切实完善队伍管理。加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坚定检察工作政治方向,推进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担当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提升专业能力建设,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素能教育等200余人次。加强内部管理,开展检务专项督查9次,提升作风效能。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做到人岗合理配备,队伍管理更加规范。1名干警被评为 “池州好人”,2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1名干警被市检察院嘉奖。

努力提升检务保障。推进智慧检务,开展检察统一工作网、远程提审系统、“206系统”建设,提升检察信息化水平。加强机关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强化制度执行力,提高经费使用率,保障检务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县检察院荣获第三批全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池州市“十佳”诚信单位。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始终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委员和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对标新时代党和国家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还有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检察职能的举措需要进一步落细落实;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适应时代要求方面,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需要进一步锤炼。对于这些不足,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担当作为,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能力、检察办案能力、法律监督能力,为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贡献检察力量。

把握重点,服务大局敢担当。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危害金融市场经济秩序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强生态检察工作,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大对农村基层法律保障和服务水平,积极主动作为,助力东至高质量发展。

立足职能,创新发展促稳定。坚持推进平安东至建设不放松,重点加强严重侵害国家及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严厉打击“黄赌毒”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坚持客观公正,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延伸办案职能,加强检察建议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治理能力,凝聚法治共识,为维护东至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稳定的法治环境。

强化监督,维护公正善作为。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力度,拓展公益诉讼范围,依法督促履职、保护公益;聚焦食品药品领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做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保护祖国未来茁壮成长;更加关注涉农检察工作,切实办好司法为民实事;持续深化“温暖控申”品牌,落实群众来信回复制度,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

从严治检,自我完善强基础。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提升自律意识,发挥制度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县检察院各项制度建设;突出检察队伍能力培养,一体推进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继续落实各项检察改革措施,不断激发改革活力,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扎实履职,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大的工作力度,努力为“三美东至”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