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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
时间:2021-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多措并举助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圆满收官,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贴中心工作抓保障,护航东至高质量发展

着力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注重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5件7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实做细精准帮扶脱贫工作,对贫困户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救助金额近10万。起诉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猎捕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0件71人,助力长江禁捕退捕,推动长江大保护和生态修复。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路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水域环境、路域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并重,持续落实高检院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推进省检察院服务民企“351”工程,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与工商联共同举办轮值活动5次。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透明度,促进社会矛盾化解。10月14日,在大渡口镇依法对某航运公司刑事申诉案组织公开听证,促进双方和解,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

坚决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投身社区疫情防控,组建临时党支部,设立党员先锋岗。组建“逆行战队”,奔赴疫情防控卡点、隔离点值班值守60余天,受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令嘉奖。开设快速通道办理涉“疫”举报,对破坏疫情防控、社会稳定秩序等各类犯罪坚决快捕快诉、从严惩处,就疫情防控领域存在的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件,相关职能部门采纳并整改。

二、紧盯平安建设抓履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审查各类逮捕案件98件123人,起诉案件329件418人,依法批准逮捕82件100人,起诉307件414人。严惩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19件20人,起诉33件36人;严惩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批准逮捕33件34人,起诉53件84人,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的法定职责,加强与县监察委衔接,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 1人、起诉 2件2人。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一十百千”“安徽检察版”专项行动,围绕“六清”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严格执行“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三长签字背书”制度,坚持将案件办理与查找“保护伞”线索相结合。办理涉恶案件4件41人,已判决 3件34人,全部提前介入侦查, 及时提出书面介入意见,注重边打边治边建,发出检察建议5份,持续开展“回头看”,促进源头治理,助力专项斗争完美收官。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始终把“双提升”工作作为履行检察职责的重要工作,持续深化“温暖控申”品牌建设,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引入社会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东至版;受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46件,严格执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规定, 7日内程序性回复, 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无信访积案。推动重点风险防范,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向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份。

三、紧扣监督主业抓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全面落实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优势,将“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件3人,监督撤案4件4人,纠正违法1件1人,追诉1人,提起抗诉1件,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委会3次。对县看守所进行各项安全检查15次,对关押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违规行为及时监督纠正。向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3件,纠正违法3件,建议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件。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设置派驻检察室,促进规范执法。 

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理民行检察监督案件6件,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中的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件,对于申诉无理的,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向县公安局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件。聚焦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文物保护等法定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件,全部回复采纳。对华龙洞遗址保护存在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合力营造文物保护氛围。依法起诉9件涉长江禁捕、升金湖保护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判决支持全部公益诉讼请求。

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严惩,批准逮捕10件11人,起诉11件11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准逮捕2件3人,起诉2件3人,不起诉1人。对侦查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持续创建“沐童·童心驿站”品牌,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在县小太阳幼儿园举办“六一”安全知识讲座。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在中小学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进校园”宣讲活动,举办法治讲座15场次,对未成年被害人黄某某进行司法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吴某某送上沐童暖心大礼包和慰问金,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四、紧跟改革部署抓落实,深化检察转型发展

扎实推进检察改革“精装修”。全面落实检察办案职权清单,强化案管部门对案件的集中统一管理,规范案件受理流转,严格执行每日巡查制度,对涉黑涉恶等案件进行重点监控。发挥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示范效应,院领导办案108件。完善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业绩考核工作细则、业务考评标准,实现对检察官办案质效的量化考核,推进检察官管理规范化建设。

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加强与县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联动,狠抓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建立逐月通报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371人,占比86.68%。提出量刑建议313人,其中确定型量刑建议221人,占比70.6%;法院采纳量刑建议312人,占比99%,量刑精准度、法院采纳率较去年相比均有较大幅度提升。

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制度。充分发挥外部监督在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方面的积极作用,对拟不批捕、不起诉以及公益诉讼等案件举办公开听证会12次,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律师、基层组织代表参与公开听证全过程,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着力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紧随时代要求抓队伍,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坚持政治引领铸检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改作风、强本领、提效能”大讨论活动,精准实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检徽闪亮·融合发展”工程,积极探索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建设、“讲好检察故事”等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的“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市委组织部将“书记项目”选入“领航”计划并向全市宣传推介,省检察院将“书记项目”作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品牌向全省检察机关推介。

坚持从严治检守清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推进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担当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不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绷紧廉洁之弦,守住清廉底线。加强检务督察,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报告记录制度,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强化对干警的监督管理。

坚持接受监督树公信。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

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改革工作情况,做细做实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积极走访代表委员,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继续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互联网发布案件信息639条,公开法律文书317 份;不断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发布宣传信息328条,积极传播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受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委员和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服务大局的举措还需进一步落实,诉讼监督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适应改革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检察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结合我县检察工作实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促进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护航发展大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为实施“十四五”规划提供法治保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主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入推进“351”工程,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升服务实效,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生态检察名片,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推动长江大保护和生态修复,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二是以更大力度提升履职能力。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推进平安东至建设不放松,重点加强危害国家安全及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着力提升履职自觉,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落实“少捕慎诉”的要求,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推动品牌建设升级发展,深化“温暖控申”品牌建设;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以更实举措深化检察改革。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做好综合配套改革“精装修”。提升法律监督效果,把案件质量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坚持“质量、效率、效果”的原则,不断健全和优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以案件质效为关键,增强监督效果;以公开听证为载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提升干警适应科技强检的能力。

四是以更严标准树立检察形象。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精准实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检徽闪亮融合发展”工程,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完善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培训力度,以提高“十大业务”能力为目标,全面加强素能建设,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做好新一年的检察工作,关键在于落实。县检察院将坚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主动担当作为,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为东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开局、“三美”东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