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2-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 

 

2019年2月2日

公开内容 

一、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二、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1. 部门预算总表

2.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政府采购表

10.政府购买服务表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2.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工作。

3.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4.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5.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6.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违反社会公益事项,依法行使公益诉讼检察权。

8.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9.负责在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检察官联系乡镇工作。

10.协助地方党委和上级院抓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干部教育培训。

11.做好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2.做好检察技术信息工作,承办有关案件的勘验取证、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

 

13.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无下属预算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由东至县人民检察院本级预算组成,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行政单位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抓好改革强检、科技强检、素能强检,持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法律监督水平、司法办案公信,坚决落实“四大任务”,积极营造“四个环境”,为服务东至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我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29.78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9.78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29.78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980万元,占9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万元,占0.9%;住房保障支出40.79万元,占3.9%。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29.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979.99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63万元,增长36.68%,增长原因主要是调资和新招录人员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9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40.79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持平。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9.7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82.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35.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住房公积金、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47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提租补贴等。

四、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五、 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我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收支总预算1029.78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我院2019年收入预算1029.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9.78万元,占100%。比2018年预算增加271.78万元,增长35%,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上涨,新增司法雇员,购置设备。

七、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院2019年支出预算102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9.78万元,占100%,比2018年预算增加271.78万元,增长35%,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上涨,新增司法雇员,购置设备。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

八、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我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9.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东至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有公务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0个,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个。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按照规定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实行单位自评(第三方评价)。

(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 部门预算总表

2.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政府采购表

10.政府购买服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