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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2年-2016年五年总结)
时间:2018-07-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2012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注重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牢牢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严厉惩治刑事犯罪。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要位置。加强与法院、公安的配合协作,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证据标准,排除非法证据,强化庭审功能,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着力推进平安东至建设。五年来,批准逮捕326425人,提起公诉9701275;对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适时提前介入,依法引导侦查,完善证据要求。开展“两整治一打击”专项行动,对涉嫌恶势力犯罪、黄赌毒犯罪及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做到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检察环节的打击力度,对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实行快速办理机制,提高诉讼效率。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关注各类重大、复杂及热点刑事案件,加强执法办案风险的研判与预警,坚守法律底线,依法妥善处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达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控申接待窗口建设,建成“检务大厅”、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等服务控申接待工作的基础硬件设施;健全涉检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带案下访巡访制度,真心倾听群众诉求,真诚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五年来,共受理各类信访379件,做到件件有答复,实现无信访积压、无矛盾激化、无处理不当引发越级上访,控告申诉窗口连续五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县院“温暖控申”创建工作获省院薛江武检察长在《检察日报》撰文推介。

融入社会治理创新。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且真诚悔罪的20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减少对抗,促进和谐。强化检调对接,积极参与交通肇事、劳资纠纷、医疗事故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处置;坚持维稳与维权并重,对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耐心向当事人释法说理,促使服判息诉,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措施,加强犯罪预防和帮教,确定专人办理,落实帮教措施,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送法“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增强全民守法意识,积极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坚持把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适时出台服务工业园区意见,落实领导、部门分片联系制度,延伸工作触角,畅通服务渠道,保持工作常态化,维护园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围绕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法律宣传、警示教育、预防调查等活动,共同排查、帮助整改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的隐患,保障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围绕全县生态建设与保护,依法起诉盗伐、滥伐、非法狩猎、失火、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175209人;围绕全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依法起诉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3550人。

二、注重惩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五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反腐新要求,坚持惩防并举、侦防一体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坚持“系统抓、抓系统”,深挖“窝案、串案”,始终把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作为重点,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74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10人,其中大案要案占57%,科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实行上下联动,推进侦查信息和侦查力量资源整合,形成整体联动的办案格局,查办了教育系统及上级院交办的池州市中医院等部门系列受贿案,办案工作得到了省、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集中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两个专项行动,依法查办了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农村基础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12人,渎职犯罪案件78人,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了项目建设,保障了惠民政策的统一正确实施。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工作方针,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发放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册2000余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12件,针对发案单位在人事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检察建议28份,对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工程提出综合性预防建议24次,撰写犯罪分析报告45篇,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53次。深入推动职务犯罪预防行“进机关、进企业、进项目、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举办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318次,受教育人数7000余人,营造了全社会参与预防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注重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五年来,我们全面加强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新要求。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有效防止有案不立、漏捕漏诉、违法取证等现象发生;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应当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认为定罪量刑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五年来,办理立案监督案件7件,其中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3件,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件。书面纠正公安机关违法侦查活动2件,追捕1人,追诉4人,退回补充侦查252件,建议撤案19人。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9件,其中改判2件,发回重审3件。

强化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久押不决案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等专项检察活动,加大社区矫正监督力度,跟踪监督社区矫正人员1791人次,纠正脱管漏管173人次。加强监管场所法律监督,纠正监管违法行为45件次,提出检察建议12份,维护了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新职能,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财产刑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率先在全市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3件,维护了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拓展行政检察工作。全面把握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立法精神,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完善办案机制,运用检察建议、提请抗诉等方式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探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五年来,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97件,经审查,提请抗诉、建议提请抗诉6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2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2件。

四、注重接受内外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对检察权运行过程的内外监督与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控告申诉检察、预防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等工作情况,及时落实审议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参与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评议等活动。去年9月份,最高检邀请12名驻滇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了我院办案工作区和“温暖控申”接待窗口,听取了污染环境案件立案监督工作专题汇报,给予充分肯定。

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建成集信访接待、窗口服务和案件受理于一体的检务工作区,搭建检务公开平台,推行“一站式”服务。落实案件程序信息公开查询、重要案件信息网上发布和法律文书网上公开等措施,公开法律文书288份,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发布,“两微一端”发送信息158条,接待律师阅卷152人次。

着力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全面启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形成受案信息网上录入、案件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的规范化内控体系,建立案件受理、流转、流程监控、案件评查、律师接待和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监管等规定,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实行阅卷和会见申请一站式服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通过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执行办案纪律和规范司法行为情况专项评查,建立执法档案制度,形成重质量、重规范的执法导向,把规范司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

五、注重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全面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纪检纪,自觉做到对党忠诚、立场坚定。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举办各类主题演讲、组织参加各项文体竞赛、“共产党员当先锋、树形象”等活动,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狠抓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应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修改后对检察人员业务素质的新挑战,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做学习型检察官”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中政委、高检院及省院举办的专家讲座与各类业务培训,通过业务竞赛、研讨交流、岗位练兵等形式,不断提高检察人员司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五年来,有3名干警分别荣获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党员、先进个人,4人次获得全省、全市检察机关业务能手称号。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明确责任担当。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公务接待管理等规定,持续开展检务督察,强化纪律约束,促进机关作风与效能的转变与提升。

积极推进检察改革。按照省院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实行业务部门以案定额,顺利完成首批20名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工作和14名检察官助理选任工作,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奠定基础。试行“大部制”改革,推进机构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建立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办案组织模式。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依法、合理放权和加强领导相统一,突出检察官执法办案主体地位。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司法规范化和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人才难留、检察人员年龄结构断层、技术装备与检察工作需要的差距等问题比较突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任务

 

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忠实履行各项监督职责,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提升公信为目标,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要求,把服务发展作为根本任务,把司法为民作为根本目的,全力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面履行职能,服务大局再创新业绩。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确保改革发展大局稳定。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突出抓好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侦查预防专项整治工作,服务好反腐败工作大局;不断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加强对侦查、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坚持规范司法,司法公信再获新成效。继续抓好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着力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化检务公开,加强“两微一端”管理,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广泛深入宣传检察工作。全面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案件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深化司法改革,科学发展再增新动力。严格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坚定不移推进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的检察改革,加强调研分析,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改革精神上来,把力量汇聚到抓好检察改革的实践上来,全面完成各项检察改革任务,真正发挥好公正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我们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抓创新、破难题、增动力、促发展,不断完善检察工作机制,着力打造东至检察工作新亮点。

(四)加强素能提升,队伍建设再树新形象。全面贯彻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检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检察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强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更加重视提升检察干警的专业素能,更加重视提升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操守,努力实现检察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