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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东至县检察院提前介入何某某、汪某某涉恶案
时间:2019-10-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东至县检察院不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落实提前介入规定,充分发挥诉前引导职能,确保“打准打实” 1017日下午,县检察院涉黑涉恶案件专案组赴县公安局提前介入何某某、汪某某等人涉恶案,引导侦查取证,提高诉讼质效。

何某某、汪某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非法采矿一案,涉案人数较多,系恶势力犯罪团伙,在洋湖镇及周边地区造成了恶劣影响。在审查批准逮捕过程中,县检察院涉黑涉恶专案组就案件证据存在的部分瑕疵,提出10条继续侦查取证书面意见。批准逮捕后,专案组两名员额检察官前往公安机关开展提前介入,审查卷宗、听取汇报,重点围绕案件定性、补充证据、依法侦查等提出针对性建议意见,引导侦查机关及时补充证据,促使案件快侦快诉,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