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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两次扒窃已刑罚 不思悔改又批捕
时间:2016-09-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犯罪嫌疑人杜某某现年38岁,长期游手好闲,2007年和2014年曾两次在车站扒窃被法院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杜某某仍不思悔改,继续在车站等公共场所实施扒窃。近日,我院经依法审查,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杜某某。

    2014年底以来,犯罪嫌疑人杜某某经常在东至县汽车站内外游荡,选择防范意识薄弱的女性,伺机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201673119时许,杜某某窜至东至县汽车站进站口附近,挤靠在路边一辆客车旁,待下车的一名年轻女性在客车底部取行李箱时,尾随其后,窃取了其背包里的小钱包,随即逃离现场。

    扒窃犯罪多为惯犯,且破案率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应当予以严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