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再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彰2010-201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和“文明接待室”荣获单位,我院再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光荣称号,这是我院连续第五届获此殊荣。
我院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一是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文明接待室创建评比活动为载体,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隐患,努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文明“窗口”形象。二是按照制度化、规范化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接待场所的硬件设施建设,开通了12309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系统,为群众举报提供便利。三是健全文明接待制度、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首问(办)责任制、实名举报反馈承诺及举报人保护等工作制度,深入开展涉检信访化解工作,推行领导接访和带案下访,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妥善化解信访案件。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办理了一批控告、申诉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