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对县司法局首批社区矫正人员佩带“电子腕带”工作进行监督
时间:2017-09-26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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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决定对首批8名社区矫正人员佩戴“电子腕带”监控管理,我院监所科对佩戴“电子腕带”工作进行全程参与监督。
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向8名社区矫正人员宣读了实施“电子腕带”监控管理决定书、告知书,并侧重对“电子腕带”的管理、使用、违反规定的处理等注意事项进行了告知。
我院监所科检察官程鹏飞告诫首批佩戴“电子腕带”社区矫正人员要知法守法,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矫正,鼓励他们积极悔罪自新,争取早日重新做人;同时我院也将依法对“电子腕带”监控应用工作的决定、实施、延长、解除等实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