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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化纠纷 宽严相济促和谐
时间:2018-10-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东至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时,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启动刑事和解机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有效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08日,东至县检察院公诉部收到一起由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故意伤害案件。2018531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与被害人叶某某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致叶某某倒地受伤入院治疗,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在审查该案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吴某某和被害人叶某某系同村村民,吴某某对自己行为极为后悔,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若能解开双方心结、化解双方矛盾,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达成刑事和解,将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今后的和睦相处。

   为促进这一矛盾纠纷的化解, 东至县检察院公诉部、诉讼监督部检察官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基础上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吴某某当场对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到位,双方签订刑事和解协议,被害人也当场出具谅解书。1017日,东至县检察院诉讼监督部对吴某某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向公诉部提出对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1018日,东至县检察院公诉部对吴某某改变了强制措施办理了取保候审,吴某某向检察官表示要遵纪守法,不再违法犯罪,巩固提升了这次刑事和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