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院《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和市院《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护航民企631”行动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近日,我院同县工商联联合制发了《东至县检察院东至县工商联关于共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协调合作机制》。
《机制》确定了六项具体措施,确保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一是联合走访机制。共同开展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定期联系、走访和调研工作。二是信息互通机制。两单位分别确定具体联系部门和联络员,负责工作协调对接,相互报送相关信息,并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三是列席会议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县检察院可派员列席县工商联组织的工作会议,提供法律服务。四是依法保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审慎办理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违法犯罪问题。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为民营企业运营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五是“绿色通道”机制。专人负责信、访、网、电访,及时受理民营企业的控告举报申诉。对涉民营经济保护案件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建立专门台帐,畅通线索移交、案件办理的绿色通道。六是法治宣传机制。共同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法律和政策宣传活动,增强民营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促进完善内部治理和决策管理机制,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