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0日,东至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赵凯涉嫌贪污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案由东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东至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凯在担任河西储备库主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2011年在负责河西储备库轮入5000吨省级储备稻谷过程中收受售粮户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提出量刑建议。被告人赵凯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当庭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