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入
近期,东至县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例:一男子趁前女友上班家中无人,偷偷潜入其房间后将摄像头隐蔽安装于衣柜上的布娃娃内,通过摄像头开始监视起前女友的日常生活……
二、案件回顾
2023年上半年,被告人黄某在工作中结识一女子王某某,二人确定恋爱关系后同居在王某某家中。2024年9月中旬,王某某发现黄某有暴力倾向便提出分手并要求黄某从其家中搬出,交还房门钥匙,但黄某留存了一把钥匙未交。2024年9月底至10月8日期间,黄某多次寻求与王某某复合遭到拒绝后,便怀疑王某某与其他男人有交往,竟先后三次非法侵入王某某住宅,殴打王某某并故意损毁王某某的手机,还私自在王某某家中隐蔽安装摄像头监视王某某生活。
东至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黄某三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对他人实施殴打、损毁他人财物,在他人住宅安装摄像头监视他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法院审理,被告人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三、检察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检察提醒
公民住宅的安宁权,受到法律保护,其内涵是住户私生活的自由和安宁,是住户隐私安全以及人格尊严的最基本保障。本案是一起因感情纠纷而引起的非法侵入住宅的典型案件,其罪与罚深刻警醒我们在曾经亲密的关系结束后,应当学会尊重他人,用理性和成熟的方式处理情感余波,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撰稿:齐平 审核:姚新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