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两院的统一部署要求,为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刑罚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职责,我院全面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将对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人民法院刑事裁判确定的所有涉财产刑执行案件开展检察监督。
为保障专项检察活动顺利高效的开展,我院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分管检察长任组长,公诉、侦监、案管、监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事机构。目前已着手通过检察业务软件筛查、查阅刑事裁判法律文书等措施,从检察机关内部了解本地同级法院负责的财产刑执行案件信息等情况,同时与法院加强沟通协调,从外部摸清法院财产刑执行立案、执行活动、变更执行等基本情况,并将检察机关自身掌握的信息与法院的信息进行核对,进一步完善财产刑执行案件信息,为下一步的监督纠正工作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