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益”之名,履“十年之约”---公益诉讼护航长江生态功能永续
时间:2020-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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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坚决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作用,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清江清河行动”。
2020年7月,第二检察部主动出击,与沿江香隅镇、东流镇、大渡口镇等派出所对接,延伸公益诉讼触角,收集公益诉讼线索,提前介入非法捕捞刑事案件,保持对刑事案件侦查协同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做好公益诉讼前期准备,对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的坚决予以立案审查。8月份以来,我院已立案审查7起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公益诉讼案件,均依法履行诉前公告程序。

(犯罪嫌疑人电鱼设备)

(编织鱼篓)

(犯罪嫌疑人作案工具“地笼”)

(捞捕杂鱼称重照)
长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但在过去几十年快速、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下,长江的水域环境及生态功能遭受到了越来越严重的破坏。长江干流流经我县86公里,境内还有尧渡河、黄湓河以及升金湖等重要支流,我院将积极服务保障长江禁捕大行动,以“公益”之名,履“十年之约”,保持公益诉讼在长江十年禁捕重大部署当中职能不缺位,严厉打击长江非法捕捞行为,通过办理案件起到宣传教育广大群众遵守长江禁捕禁令,维护长江生态环境平衡,实现长江生态功能永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