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扎实推进服务民营企业“351”工程,切实发挥“检察长集中办案月”办理涉民营经济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更大的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9月27日,东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革华一行赴大渡口镇安东航运有限责任公司,耐心听取企业负责人赵某的诉求,实地了解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涉案情况。

赵某所经营的安东航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对于企业前公司负责人涉嫌职务侵占一案,不服东至县法院判决,由此引发多次信访、多起诉讼,且刑事申诉案件正在检察机关办理。赵某反映,因与前公司负责人的案件纠纷,该公司不能办理贷款,企业发展用地也急需解决,希望县检察院能提供法律援助。对东至县检察院充分考虑其企业的现实困难,检察长主动上门服务,赵某表示感谢。

林革华表示,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法审慎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