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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保护法》宣传进乡村 以检察蓝守护母亲河
时间:2021-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长江大保护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凝聚保护长江母亲河的社会共识,3月2日,东至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深入沿江乡镇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助力长江大保护。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建清带领第二检察部干警和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来到胜利镇江心村查看长江沿岸水质保护、岸线治理、禁渔成效等情况,向群众详细讲解《长江保护法》、长江十年禁渔相关知识,并赠送《长江保护法》单行本和宣传册。

 


   随后,刘建清副检察长一行分别到东至县渔政管理信息指挥中心、东流派出所召开座谈会。参会人员一致认为,要抓住《长江保护法》施行的有利时机,以行政刑事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配合为抓手,实现信息互联共享,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普法宣传、业务培训等活动,共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长江十年禁渔以来,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作用,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清江清河行动”,立案审查非法捕捞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24件,提起公益诉讼10件,在严厉打击长江非法捕捞的同时,建立修复生态的工作机制,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中,通过积极的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禁捕退捕,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长江大保护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