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检察院扎实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具体成效,积极推进检察为群众办实事。近日,针对刑事案件中当事人有残疾、年事已高或出行不便等特殊情况,积极转变工作方式,主动上门办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3月26日,第一检察部检察官主动上门,为江某、吴某某盗窃案被害人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该案犯罪嫌疑人江某、吴某某在东至县洋湖镇、张溪镇、胜利镇、东流镇、昭潭镇等地多次盗窃电动三轮车电瓶,涉案被害人达26人。由于案情特殊,检察官决定上门告知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告知涉案钱款已全部追回,下一步将配合公安机关积极做好退赔工作。
为民办实事,润物细无声。检察官主动上门办案,是东至县检察院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新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具体实践。既进一步加深了检察干警为民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又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这种工作方式也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创新,目前已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