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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芳德到东至县院开展调研督导
时间:2021-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31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陶芳德来到所联系基层院---东至县检察院调研督导相关重点工作情况。池州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磊陪同调研。东至县院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陶芳德在听取东至县院关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及今年以来检察工作总体进展情况汇报后,对该院抓任务落地落实的态度和成效表示肯定,强调要敬终如始、严实推进四项重点政治任务,一如既往突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聚焦检察业务建设有力补短板、强弱项、求提升。



      

     在重点了解该院机关党建工作相关情况后,陶芳德指出,必须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统领位置,在方式方法上力求与时俱进。针对党建工作或多或少存在的庸俗化、空虚化、平淡化问题,陶芳德强调:一要突出党建工作的政治性。组织活动绝不能脱离政治建设这根主线,特别是在强化理论武装、开展政治教育时要把握有关内容背后的深义、原理,从而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入脑入心,厚植全体党员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二要强化党建工作的严肃性。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无论是“三会一课”还是主题党日活动都要严把程序和要求, 体现组织氛围,切实做到在党言党、在党为党。三要体现党建工作的创新性。立足时代发展和党员结构,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坚持思想性、时代性、灵活性相统一,提升针对性,突出实效性。通过鲜活形式,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增强党员意识,牢记初心使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四要务求党建工作的持久性。新时代的机关党建工作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加强广大党员的教育学习,提高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不断夯实党建工作组织基础。五要注重党建与业务的融合性。正确处理好办案组织和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发挥好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和党员骨干的带头作用;正确处理好讲政治和讲法律的关系,从讲政治的高度指导法律适用,从讲法律的高度服务好政治需要;正确处理好思想工作和业务能力的关系,提振干警的精神状态,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郭磊检察长表示,东至县院要对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上级院要求,强化组织保障,不折不扣抓好年内四项重点任务的落实落细,推动队伍建设再上台阶;要坚持党建引领,更新工作理念,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互相促进,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


     

      会上,省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颜兴臣还结合典型案例,就普通刑事检察工作进行了指导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