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为党和人民交出优秀答卷。
2018年以来,该院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围绕三年为期的总目标,共提起公诉“6.02”涉黑案件2件25人;提起公诉涉恶案件7件62人,其中涉恶犯罪集团2个;对涉恶案件2件24人,未予认定;提起公诉“保护伞”案件1件1人,所有案件均作出有罪判决,最高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有力铲除了黑恶势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夯实了治理根基。
以守土有责的担当,坚决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检察长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始终展现高站位、大格局的斗争方略和黑恶不除决不收兵的斗争决心。多次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部署安排各项工作;组织干警多渠道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提升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能力。
以黑恶必除的决心,始终保持依法严惩高压态势。充分发挥诉前引导职能,依法提前介入,及时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确保“打准打实”。成立专案组,坚持不拔高、不凑数的原则,准确有力打击,对案件定性上存在分歧意见的,严格落实会商机制,共计对涉恶案件中29人未予以认定恶势力犯罪团伙。加强对犯罪嫌疑人或犯罪事实依法进行追诉,不断扩大扫黑战果,共依法追诉、追加罪名19人。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积极开展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处置涉案财产。
以攻坚克难的魄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化综合治理,对已经查处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分析研究,对案件中暴露出的行业管理问题,先后发出14份检察建议。持续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通过组织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涉黑案观摩庭审、参加新闻发布会、制作专题宣传报道、编发典型案例等,多方位展现工作成效。
以主动作为的自觉,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稳致远。保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扫黑除恶办案团队,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经费预算、队伍建设、服务发展等长效机制。将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的根本之策,培育扫黑除恶标兵能手。抓住扫黑除恶契机,用好“打伞破网”利剑,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机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