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0日下午,东至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首次对立案监督案件组织召开了第三方审查评议会。会议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退休老干部以及社区干部参加,公安机关原办案民警列席评议会。会议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凌留楷主持。
申诉人认为自己被他人殴打,报案后公安机关未予刑事立案,因此向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承办检察官邀请第三方围绕是否支持立案监督申请展开评议。
评议前,公安机关办案民警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及认定的事实和依据,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审查情况,对关键证据进行了展示和说明,通报了初步审查意见。评议阶段,评议人员就案件事实纷纷发表意见,围绕是否支持立案监督申请开展了讨论。评议人员一致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本案中有人对申诉人实施了殴打等伤害行为,不应支持申诉人的监督申请。
会后,凌留楷感谢评议人员支持检察工作,表示将本次第三方评议意见作为该案处理的重要参考,尽快作出处理决定。评议人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能够秉持开门办案的工作理念,主动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能够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化解矛盾纠纷贡献检察力量。(撰稿:王磊 审核:凌留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