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至县检察院坚持把党费收缴作为增强党员意识、强化党性锻炼、促进党建工作重要抓手,认真念好“三字经”,确保党费核算、收缴、公示等工作准确无误、及时足额、公开透明。
一、念好“学”字经,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及中央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文件精神,明确党员自觉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增强党员意识,强化党性锻炼。同时将党员每月交纳党费与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思想政治教育等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念好“严”字经,确保规范交纳到位。年初各支部将党费缴纳作为党员积分管理的具体内容,严格对照党费收缴标准核定党费基数,确保应收尽收。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月交季缴”制度,党员每月按时足额向所在支部交纳党费,支部定期通过内网和公开栏进行公示,总支每季度将党费存入党费专用账户,并按要求到县直工委换取党费收据。截止今年第三季度县检察院共收缴党费13850.3元,其中离退休干警交纳3845.3元,所有党员均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
三、念好“优”字经,确保典型引领到位。8月31日,东至县检察院离退休老干部朱敏向党组织交纳1500元用于防疫工作的特殊党费,院总支将该笔特殊党费按程序上缴县委组织部,同时编发信息简报,进行宣传报道。该篇简报先后被东至先锋网、池州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转载,在党员干部中反响强烈。院总支要求全体党员干警要向朱敏同志学习,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利与义务、责任与担当的辩证统一关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身作则,争当表率。(撰稿:郭翔 审核:凌留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