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6月起,东至县检察院在全县党政机关中率先推行“用制度管人、用分数说话”的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经过一年多的探索,东至县检察院党建工作得到了提升,党员意识得到了增强,党性锤炼得到了加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提高。
突出特色,精心制定“积分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县检察院按照不忘初心锤炼党性(党性修养)和勇担使命积极作为(作用发挥)两大部分,设定了100分的基础分值。同时将获得各级荣誉、上报政研论文、参加义务活动等作为加分依据,增设了15分“奖励加分”项,并规定因违规违纪而“一票否决”至0分,按“党员积分=基础分+加分-减分”的方式动态计算分值,有效提升了积分管理的可操作性,党员的表现好坏就看积分多少,直接明了、直观形象、便于操作。
规范流程,合理规划“流程图”。为做好党员积分的统计工作,县检察院按照“一人一档,跟踪管理”的办法,确定了“每月支部评分—每季总支公布—半年进行公示—年终实行总评”的操作流程,以支部为单位按月进行实施,最终确定党员年度积分情况。党员对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诉,党支部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严密的制度设计和严格的操作程序,确保了积分准确、程序规范、公开民主、操作便捷。
奖罚分明,科学运用“指挥棒”。规范“党员积分管理”结果运用,定期通报积分,将党员积分情况作为党支部激励党员争先进位的参考依据,切实发挥积分管理制度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对于积分靠前的党员,党组织积极选树典型,优先推荐参与各类学习培训等;对于积分靠后的党员,党组织督促检视问题,分析原因、帮助提升;对年度综合得分在5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党员,对不合格党员,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进一步激发党员服务群众的热情,也让党组织评价党员有依据。
党员积分管理实施以来,县检察院党员的宗旨意识、综合素质、工作作风已悄然发生改变,勤于学习、锐意进取、甘于奉献的表率已蔚然成风。该院将进一步压实党建责任,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撰稿:郭翔 审核:凌留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