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检察院立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需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出实招求实效,助力乡村振兴。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对木塔乡祝山村和梓桐村开展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主题党日,联合祝山村党支部开展环境整治志愿活动;扎实开展“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集中走访活动,走访各类农户160余户,收集群众诉求9条,均已协助解决,截至目前共走访350余人次;选派责任心强、基层经验丰富的干警到昭潭镇龙潭村任职,院分管领导到村对接相关工作;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购买农副产品,助力消费扶贫。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检察职能,推进农业资源保护、长江生态保护、农村污染治理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非法捕猎黄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联动县法院、县水产发展中心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今年以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件。
司法助力平安乡村建设。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严厉打击“村霸”、“市霸”等黑恶势力及背后“保护伞”,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破坏乡风文明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营造良好法治乡村氛围。结合检察官联系乡镇、一村一法律顾问,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集中开展检察官联系乡镇活动,结合村级换届选举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乡村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检察职能建言献策,做好“双提升”宣传工作。通过院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涉农案例、召开公开听证会等以案释法,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农村群众法治观念。
依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开展支持农民工群体依法护权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助力农民工讨薪。主动深入各乡镇摸排线索,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等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做到“应救尽救”“应助即助”,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
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做优“沐童·童心驿站”未检工作品牌,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联合县监察委、县教育局等十部门合力推动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入职制度”落地落实。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15次,集中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受教育学生5000余人次。(撰稿:姚丹 审核:凌留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