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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直诉:“醉驾”案速裁驶入“快车道”
时间:2021-1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东至县检察院采取刑拘直诉方式,在2天时间内快速办理了2起危险驾驶案件。这是县公检法三机关出台《关于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意见》以来,首次适用3+2+2”快速办理机制办理的案件。


  2021年9月14日、24日晚,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余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东至县沿河路时被交警查获,后经血检,二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分别为141mg/100ml、132 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公安机关立案后,收集证据完毕,于10月8日对二人决定刑事拘留,10月11日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立即审查卷宗材料,核实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2日内审结,于10月13日起诉至东至县法院。县法院分别于10月15日、20日开庭审理,采纳县检察院量刑建议,对二人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两起案件从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到法院判决分别历时7天、12天,其中审查起诉2天,开创了刑事速裁工作新速度。


  “3+2+2”快速办理机制旨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同时形成对醉驾犯罪的打击合力。该机制的运用,加快了办案节奏,提高了诉讼效率,真正让“醉驾”案驶入“快车道”,有效打击了醉驾犯罪行为,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撰稿:余淑婷  审核:吴家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