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见过“微信扫码,免费领取礼品”的地摊?你的朋友是否也曾为了得到一份小礼品扫码关注或者转发呢?“扫码送礼品”真的靠谱吗?我院办理的一起“微信扫码送礼品”案件帮你解决疑惑——礼品背后隐藏着网络犯罪!
案情回顾:2022年5月一天晚上,高先生带着小孩在东至汇金广场玩耍,遇到摆地摊推广人员刘某和丁某,二人称只要扫码将招聘广告信息发送至微信群,就可以领取毛绒玩具。高先生遂将手机交给对方,对方扫码在高先生的微信群发了一张带有二维码的图片和文字后删除了记录。高先生拿着玩具准备离开时,接到群内好友的电话,告知其行为可能导致朋友被诈骗。高先生听后立即报警,警察将刘某、丁某抓获。经审查,刘某、丁某先后在湖北、江西、广东、安徽等地,选择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广场、农贸市场等场所,以送礼品的方式吸引群众扫码,并将扫码出来的手工招聘广告图片和文字转发到微信群,获利三万余元。通过对招聘广告二维码扫码解析,证实该软件为电信网络刷单返利类诈骗软件。刘某、丁某利用信息网络为他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二人的行为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法院判处刘某、丁某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天上不会掉下馅饼,也不会有免费的午餐。扫二维码时,一定要辨别来历,不要为了贪图礼品见“码”就扫,转发一些来历不明的广告,否则有可能成为骗子的帮凶。如果收到各类兼职刷单、网络赌博等信息时,须提高警惕,不可随意点击链接或者下载软件。
法条链接:
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器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政责任:网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撰稿 :张芳婷 审核:焦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