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
出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
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
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
出情况说明
部门:东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23.50
43.47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9.00
8.7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4.50
34.7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18.39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50
16.31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
情况说明。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50万元,支出决算为43.47万元
,完成预算的184.98%,较上年增加20.16万元,增长86.4
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购置
公务用车。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置公
务用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
情况说明。东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
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77万元,占20.17%;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70万元,占79.83%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与
预算数持平。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
2022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故2022年东至县人民
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8.77万元
,完成预算的97.44%;较上年减少0.21万元,下降2.3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决
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2022年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136批次(其中外事接
待0批次),142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
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
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30条要求,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东至县
预算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东财行〔2014〕78号
)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4.50万元,支
出决算为34.70万元,完成预算的239.31%;较上年增加20
.37万元,增长142.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年初预算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
原因是2022年新购置公务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
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
上年增加18.39万元,增长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
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决算数较上年增
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购置公务用车。2022年购置公务
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4.50万元,支出决
算为16.31万元,完成预算的112.48%;较上年增加1.98万
元,增长13.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
新购置公务用车。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
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办案办
公需要。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至县人民检察院开支财
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