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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东至县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程序告知
时间:2025-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犯罪单位东至县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犯罪嫌疑人朱雪平、汪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东至县公安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2010年至2022年间,犯罪嫌疑人朱雪平作为鑫鑫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以鑫鑫房地产公司开发舜帝花园小区西侧地块为由,向融资参与人许以12%或15%年利率对外融资,融资参与人通过“口口相传”形式获悉鑫鑫房地产公司融资信息后,与鑫鑫房地产公司签订格式化《融资协议书》,鑫鑫房地产公司承诺“无论开发建筑项目盈亏与否,保证到期向甲方付清本利;若到期不能还款,乙方将商品房按建筑成本造价做抵押;如果开发建筑工程资金运作良好,乙方可随时提前向甲方支付本利”,融资参与人与鑫鑫房地产公司签订协议后,参与融资。犯罪嫌疑人汪艳作为公司出纳,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多张自己名下银行卡接受、支付融资款本金及利息,并对融资款的账目进行核算、记录。根据审计报告(新鼎会审字(2024)第031号)、鑫鑫房地产公司会计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鑫鑫房地产公司共向610人融资,融资本金194429947.7元,已支付本金及利息237381035.2元,尚有64名集资参与人未归还本金,尚欠本金11270906.5元。

因本案集资参与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俞助理

联系电话:0566-7101639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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